快速导航×

黄州区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 补贴实施方案发表于: 2024-11-27 13:29:10 来源:大花系列

  能播种机、智能高速插秧机、大型智能高端联合收获机等有助于粮油等主要农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农业防灾减灾推进补贴机具唯一身份识别,发挥大数据信息优势,提升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排查和监控能力。

  (一)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按照省厅工作提示,我区2024—2026年常规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17大类36小类94个品目。补贴范围保持总体稳定,根据真实的情况按年度予以调整。

  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永久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的名字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铭牌。 申请补贴机具的生产和购机日期须同时在农机鉴定(认证)证 书或其他报告等有效期范围内。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补贴标准。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行定额补贴。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有关法律法规,各档次补贴额上限依据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测算确定,测算比例一般不超过30%,且通用类机具补贴额不超过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围绕粮食生产薄弱环节、丘陵山区特色农业生产急需机具、抗灾救灾机具以及高端、复式、智能农机产品的推广应用,选择移动式烘干机、水稻插秧机、履带式拖拉机等品目中部分档次产品按不超过35%比例测算补贴额。逐步降低我区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机具品目(档次)的补贴额,补贴额测算比例不超过20%,并将部分低价值的机具退出补贴范围。对轮式拖拉机,除动力换挡和无级变速等档次外,其他档次补贴额测算比例总体不超过15%,对保有量过多或技术相对落后的档次,补贴额测算比例不超过10%。

  补贴品目各档次补贴标准按照《湖北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具体另行通知。根据我区实际,补贴机具不实施累加补贴。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

  (一)自主购机。购机者自主选购机具,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鼓励使用非现金方式交易),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与有几率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

  (二)补贴申请。购机者持有效身份证明(个人凭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凭营业执照)、购机发票、牌证管理机具的有关牌证材料、购机者银行卡(账户)等,自主向当黄州区农业农村局或通过“湖北农机补贴APP”申请补贴,并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黄州区农业农村局在收到购机者完成签字确认的补贴申请后,应于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应注明原因,按原渠道退回申请,并告知购机者。

  黄州区农业农村局实行办理服务系统常年连续开放,推广使用“湖北农机补贴APP”,加强与“湖北省政务网”对接,因地制宜开展“政务一网通”办理、“--站式”、进村入户等便民服务,加快实现购机者线下申领补贴“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当补贴资金申请数量达到或超过当年可用资金时,购机者提交的补贴申请将继续录入进行预登记,并及时告知购机者有关情况。

  (三)审验公示。对提高补贴额测算比例产品、新推广产品、首次申请列入补贴范围产品、价格明显背离同类同档产品、结构过于简单产品、非常规产品等机具(以下简称“高风险机具”),应逐台核验;对安装类、设施类或安全风险较高类补贴机具,以及当地初次出现的高补贴额机具,在安装好且生产应用一段时间后进行现场核验和补贴兑付;其他机具将结合本区实际,确定抽查核验比例。对丘陵山区所用的量大面广的小型机具,可结合实际制定实施便利化可监测的核验方法;对成套设施装备,组织合乎条件的第三方开展核验。按照《湖北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试行)》等要求,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做审核,对补贴机具进行核验,其中牌证管理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照,并凭牌证免于现场实物核验。对合乎条件可以受理的,黄州区农业农村局应于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相关核验工作,并在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补贴申请信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鼓励在乡村或补贴申请点公示栏中同时公开公示信息。

  (四)资金兑付。黄州区农业农村局在公示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黄州区财政局提交资金兑付申请与相关材料,黄州区财政局于15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符合标准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资金。补贴给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资金,须拨付至经营组织的银行账户。黄州区财政局因资金不足或违法违规处理等原因要延期兑付的,应会黄州区农业农村局做细政策解读,告知并稳定购机者预期,同时联合向上级部门报告资金供需情况。补贴申领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原因确实难以完成兑付的,可在办理服务系统中进行预登记申请,在下一个年度优先予以兑付。

  (五)组织抽查。黄州区农业农村局可委托合乎条件的第三方,或由专业农机人员和基层工作人员,加强对高风险机具和成套设施装备等的抽查,重点对单一产品购置较为集中、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同一主体连年重复购置、机具适应性和购置数量与购机者生产经营服务所需不相符等情形进行查核并在办理服务系统中进行预警,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做评估,涉嫌违规的,应及时组织调查并按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要向司法机关移交严处。

  补贴政策全方面实行跨年度连续实施,补贴机具资质和办理程序等均按购机者提交办理服务系统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受政策调整影响。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自主使用,可依法处置。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黄州区农业农村局、黄州区财政局要建立完整政府领导下的联合实施和监督管理机制,完善风险防控工作制度和内部控制规程,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组织并且开展业务培训和廉政警示教育,提高补贴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风险防控能力。进一步明确黄州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审核监管责任和黄州区财政局资金兑付、资金监管责任。加强绩效管理,形成管理闭环,不断的提高政策实施水平。

  (二)加强鉴定,强化支撑。黄州区农业农村局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农机企业申请鉴定的属地管理责任,强化证前核查证后监督。

  (三)优化服务,提升效能。落实补贴申请限时办理要求,加快补贴申请受理、资料审核、机具核验、资金兑付等工作。要畅通产业链供应链,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四)公开信息,接受监督。黄州区农业农村局要加大补贴政策宣传力度,着力提升政策知晓度和实施透明度。要及时主动回应购机者关注的重点事项,正确引导舆论,稳定购机者预期,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群众和农机企业的知情权、监督权。逐步加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按年度公告近三年县域内补贴受益信息,公开违规查处结果、咨询投诉举报电话、补贴资金规模、资金使用和结算进度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珞路519号(湖北农业事业大楼23楼)邮编:430070邮箱:

网站地图
TOP
导航 电话 短信 咨询 地图 主页